一、取消本項目在2017年8月25日發(fā)布的招標通知(三),即取消本工程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調整為:現(xiàn)金、銀行匯票或銀行轉賬,如果是銀行轉賬,必須為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入招標人賬戶(轉賬方式的要提供轉賬憑證)。
二、本項目的投標保證金交納方式調整為:
“3.1 投標保證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200000)。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本單位的基本賬戶上直接匯至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投標保證金專用帳戶(收款單位:鹽城市國投置業(yè)有限公司;開戶銀行:華夏銀行鹽城分行;賬號:16050000000425714。投標保證金一律以銀行匯票或銀行轉賬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匯出單位及匯出帳號必須與投標報名單位名稱及公司銀行開戶許可證中的基本戶帳號完全一致。未按談判文件約定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其投標文件不予接收。開標時投標人將銀行匯票原件(或銀行轉賬證明材料)和基本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或銀行基本賬戶許可證復印件)交工作人員核驗,否則視為投標人未繳納投標保證金。未按談判文件約定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
三、本項目疑問遞交及答疑、補充通知的發(fā)放調整為:
6.1疑問送達時間:2017年8月28日 10:00時前
6.2答疑文件領取時間:2017年8月28日 12:00時前
6.3送達方式為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fā)至郵箱840845090@qq.com,并電話告知:18951555908.
四、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調整為:2017年8月29日15:00時,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和開標地點不變。
五、所有招標通知文件與此次招標通知文件內容要求沖突的,以此次招標通知文件為準。
本次招標通知(四)共1頁,以下無內容。
2017年8月26日